两部门要求下月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2013-03-29 12:08
  3月28日,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通知要求,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根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要求,自2013年4月1日起,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

  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共享的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光纤到户改造入场难的问题。

  该通知还要求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逐步实施光纤到户改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共享的监管力度,对阻挠正常光纤到户改造的行为予以纠正。各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编制光纤到户改造的实施计划。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支持光纤到户改造,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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