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汇网附基本案情:被告某公司运营国内某专注于纪念币二级流转业务的C2C垂直类电商平台,用户可在该平台上交易贵金属纪念币、普通纪念币、纪念钞等专项商品。原告范某系纪念币收藏爱好者,将其个人收藏的一枚银质纪念币(以下简称涉案银币)通过该平台出售给案外买家。原告范某将涉案银币寄出,货物尚在途中,买家便以“商品有问题”为由申请退款。因买卖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相关争议根据平台规则被移送至平台内的“大家来评判”环节,由平台随机抽取的“评判官”根据实际情况及买卖双方提交的材料对纠纷作出评定,最终卖家以7:1比率胜出。买家不接受此结果,投诉至相关部门,随后平台自行介入并单方改判支持买家退货退款。原告拒绝此处置方式,将平台经营者某公司起诉到法院。原告范某诉称,被告凭借其作为电商平台的优势地位,擅自推翻平台内“评判官”作出的已生效判定,事后自行修改规则以掩盖其违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的根本违约,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货款、运费及资金占用利息。被告某公司辩称,涉案《平台交易纠纷处理规则》对于“大家来评判”的约定为“通过平台随机抽取的评判官根据实际情况及买卖双方提交的有效证明材料对纠纷进行最终评定”,其中要求买卖双方应当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原告在举证时所提供的材料由于拍摄角度不同,上传的信息有限等客观影响,不足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经平台介入,发现涉案银币存在“白斑”瑕疵,被告有权调整最终评定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子商务平台有权在法律规定框架内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被告作为电商平台有义务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同时有权在法律规定框架内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涉案《平台交易纠纷处理规则》约定,平台内买卖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时,若双方自行协商后没有解决纠纷,可将交易纠纷移交“大家来评判”环节,由平台随机抽选的“评判官”对纠纷进行评定;若买卖双方对评定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走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上述规则所设立的“一级自行协商、二级平台内随机组成评判官集体表决、三级法律途径解决”的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并未偏袒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相关条款应属合法有效。被告介入并调整买卖双方的纠纷评定结果构成违约,被告主张原告在“大家来评判”中提供的证据隐瞒了涉案银币存在瑕疵的情况,不属于有效证据,因此其根据公平原则调整评定结果。对此法院认为,涉案《平台交易纠纷处理规则》系被告单方预先拟定、事先未与合同相对方协商的平台规则,其性质上应属格式条款。在合同双方就格式条款存在两种以上解释的情况下,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从规则原文来看,二级纠纷解决机制中有权作出纠纷评定的主体应为平台随机抽取的“评判官”。该规则同时约定,若买卖双方对评定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上述规则中,被告未对平台方介入基础合同纠纷并作出终局裁定有相关权义设定。按照通常理解,上述条款本身显然难以解读出“平台有权介入并对买卖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有效与否作出判断”,被告所主张的该种解读方式明显不利于格式合同相对方。因此对于被告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被告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应当按照预先制定的规则,通过平台内的争议在线解决程序对平台内交易纠纷进行居中处理,并在纠纷双方授权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本案被告直接修改评定结果并将款项退还案外买家,已实质性地替代了原告和案外买家自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案基础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的路径,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货款、运费及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裁判结果判决被告某公司向原告范某支付货款、运费及资金占用利息;同时,原告范某应当将涉案银币退还被告某公司。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原、被告双方均已履行完毕。
免责声明: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亚汇网立场,亚汇网仅提供信息展示平台。
更多行情分析及广告投放合作加微信: hollow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