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中安实盈等7家机构被中基协注销管理人登记

2021-11-19 21:17

   11月19日,中基协发布关于注销中安实盈(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中基协表示,现有中安实盈(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基协将注销该7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据中基协此前发布的《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中基协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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