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股东浙江嘉行慈善基金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2022-03-02 21:31

   海亮股份(002203)(002203.SZ)发布公告,公司股东浙江嘉行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嘉行慈善基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年12月24日,基金会持有海亮股份股份的比例由5.14%减少至3.11%。公司在股权变动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卖出海亮股份并对外披露,直至减持至持股比例为3.11%时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基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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